11月9日,平和县劳动模范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54名劳模代表参加。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林丽玲参加会议并致辞。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表决了《平和县劳动模范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协会第三届理事(监事)会成员。在随后召开的劳模协会第三届理事(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劳模协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赖乐生同志当选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并作了发言。
林丽玲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会的胜利召开和新当选的第三届劳模理事会成员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战在全县各行各业的广大劳模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同时,对第三届理事会和广大劳模提出要求,要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会工作;要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发挥劳模优势,为建设富美新平和建功立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营造崇尚劳模关爱劳模的社会氛围;要规范管理机制,以创新精神加强协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