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8月14日,我县组织有关单位在梨仔坑水库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暨生态损害赔偿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县委常委、副县长戴永福,县人民法院院长高长江,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南胜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及乡镇领导,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大家一同将一桶桶已分装好的鱼苗,缓缓投放到水中,一条条鱼苗将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是由某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替代性修复行动。此前该企业由于污水处理站压泥机老旧,未及时处理,导致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破坏生态环境。为弥补赔偿义务人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近日,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人民法院与赔偿义务人进行沟通磋商,以该企业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这次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将分批投放鲢鱼、鳙鱼、草鱼等鱼苗6万尾,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同时也起到“处置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宣传教育作用,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