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检察院六个报告的决议。
本次大会实有代表271名,因特殊情况请假的代表20名,实际到会代表251名,出席会议的代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县领导蔡绿璇、黄永健、朱新丰、李瑞林、吴志英、戴永福、许晓斌、朱顺忠、林慧颖、钟育辉、张连清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郑炎山、庞健安、郭毅置、林丽玲、林琦志、林贵良、吴朝东、林方晔、徐荣德、黄建鑫、黄淳杰、林启明、曾文汉、蔡立保、罗世荣、高长江、黄国盛、卢文深、赖文达、曾民应邀在主席台上就座。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新丰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平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平和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平和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平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平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